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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採訪通知】自由不是罪,台灣沒有忘記 黃之鋒國安案答辯判刑

2 9 月 @ 10:00 上午 - 10:30 上午

文/台灣人權促進會

記者會時間:2026年9月2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
記者會地點:立法院群賢樓門外(濟南路側)

共同主辦團體:香港人權陣線、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、台灣人權促進會、香港邊城青年、華人民主書院協會、經濟民主連合、世代共好協會、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

出席發言名單:
湯偉雄|香港人權陣線創辦人
龔欽龍|華人民主書院協會秘書長
李明洳|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、律師
施逸翔|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
馮詔天|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
張育萌|世代共好協會理事長
邱伊翎|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
桑普|臺灣香港協會理事長
李明哲|人權工作者

香港民主運動者黃之鋒被控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」,案件排定於2026年9月2日上午10時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答辯及判刑。台灣多個公民團體將於同一時間,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外召開記者會,聲援黃之鋒,要求香港政府撤銷控罪並立即無條件釋放黃之鋒及其他香港政治犯。

黃之鋒目前正因參與2020年民主派初選,在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服刑。2025年6月6日,黃之鋒在服刑期間再遭香港警方拘捕及起訴。控方指控他於2020年7月至11月期間,與羅冠聰及其他人士串謀,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及中國實施制裁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。

本案是黃之鋒第二次遭《香港國安法》起訴。根據《國安法》,相關控罪一般可判處3年以上、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若被認定為「罪行重大」,刑期可能達10年以上甚至終身監禁。這項新控罪可能令原定於2027年出獄的黃之鋒,面臨更漫長的囚禁。

共同主辦團體指出,和平政治參與、表達意見及尋求國際社會關注,不應被包裝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。香港政府持續以定義模糊、刑責嚴厲的國安法律起訴異議人士,已嚴重侵害表達自由、結社自由、和平集會及國際人權倡議,也對香港社會造成深刻的寒蟬效應。

記者會選在立法院前舉行,是要促請台灣政府及立法機關正視香港人權與法治持續惡化的情況。台灣不能只在香港民主人士遭到重判後表示遺憾,更應在判刑前後明確表達立場,並與國際民主社會共同關注香港政治犯的審判、刑期及獄中待遇。

共同主辦團體提出以下四項訴求:

一、撤銷對黃之鋒的所有控罪,立即無條件釋放黃之鋒。

二、停止利用《香港國安法》及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打壓和平倡議、表達自由、結社自由及國際人權行動。

三、立即釋放所有因行使表達、結社及和平集會權利而被囚禁的香港政治犯。

四、要求台灣政府公開表態,並與國際社會共同關注黃之鋒案件、獄中待遇及香港政治犯處境。

記者會將由上述香港及台灣公民團體代表,分別從香港人權、國安法律、政治犯處境及台灣政府責任等面向發言,並共同向黃之鋒及所有香港政治犯傳達清楚訊息:即使香港的自由空間遭到全面壓縮,他們依然沒有被世界遺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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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e:
2 9 月
Time:
10:00 上午 - 10:30 上午